卓正志远发[2012]001号
(一)通知、通报等下行公文起草校对完毕后,填写《发文签批单》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,提请相关部门领导会签后报送总经办,由总经办提交总经理会签,最后根据领导签发意见进行发布,并负责文件的登记、编号。
(二)对于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的发布,由总经办先提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审核征求意见,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正,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上通过后,填写《发文签批单》进行各部门会签后,提请总经理审批后发布。
公司领导对文件有改动的,由文件经办人按照领导改动后的文字重新打印并组织校对,确认无误后,行审批流程发布。
已发布文件有改动的,修正签字确认后,提交总经办备案,再重新发布。如有重大改动,应重新会签后发布。
打印应该标明打印份数,并在发送文件时填写需主送、抄报、抄送的部门,有附件的还需要在《文件签发单》上标注序号和附件名称。
文件信息发布须注意时效性,在第一时间内发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