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 式 越 寫 越 大 , 越 大 就 越 難 debug, 越 難 debug
就 越 痛 苦 … , 終 於 演 變 成 無 法 除 去 所 有 bug 的 窘 境 , 真 的
是「 作 對 一 件 事 情 (除 去 所 有 的 bug)很 困 難 」 。
如 果 說 您 維 護 的 程 式 演 變 成 這 個 樣 子 , 該
怎 麼 辦 呢 ? 有 位 朋 友 告 訴 我 一 個 最 簡 單 的 方 法 , 那 就 是
說 服 老 闆 「 那 支 程 式 已 經 無 法 維 護 , 重 寫 」 (先 決 條 件 是
那 支 程 式 不 是 您 寫 的 , 也 不 是 老 闆 寫 的 ), 這 雖 然 有 點 那
個 … , 但 至 少 可 以 暫 時 丟 掉 大 包 袱 。
重 寫 的 確 是 一 件 很 簡 單 的 事 情 , 只 要 把 原
來 的 程 式 擱 到 一 邊 , 就 可 以 開 始 , 但 最 後 呢 ? 還 不 是 回
到 「 作 對 一 件 事 情 很 困 難 」 (讓 程 式 沒 有 bug)的 原 點 , 我
想 這 也 許 是 程 式 設 計 人 員 難 以 跳 脫 的 「 輪 迴 」 。
|